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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广海同志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培训班”上讲话

       2009-03-02 09:44:58 文章来源: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作为新成立的市场秩序司,我们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就是指导和推动全国商业信用销售发展,建立健全信用风险防范、分担和服务机制,形成良好的制度体系和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下面,我介绍一下商业信用销售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商业信用是基础信用,信用销售是商品经济的基本销售形式

       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及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的信用关系,是信用关系的起源和基础。与银行信用相比,商业信用是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直接信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结合。

       信用销售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消费者之间通过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等方式买卖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方式,以商品移交和货款支付在时间上的分离为特征,是商品经济中企业销售商品和服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商业信用的主要内容。

       从目前我国企业实践看,完整的信用销售流程包括六个环节:(1)评估买方信用状况;(2)签订信用销售合同;(3)企业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信用保险或其他信用服务;(4)跟踪监督合同执行,收回货款;(5)如果出现拖欠,由保险公司理赔并委托保理或商帐追收机构追收欠款。没有购买信用保险的,则由卖方自行或委托保理、商帐追收机构追收欠款;(6)如果追回实物资产,由中介机构或企业自行处置变现。

       二、信用销售是经济增长的助推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实现途径

       信用销售的发展,不仅符合商品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也是当前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

       (一)有助于扩大国内需求,刺激消费增长。

       信用销售所具有的延期或分期付款的特点,使卖方企业可以提前实现销售、锁定目标市场,使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求得企业发展,从宏观上带来内需和消费规模的扩张。我国最终消费率已经从1981年的67.1%下降到2006年的49.9%,而发达国家的最终消费率高达80%,发展中国家也在70%左右。受世界经济增长放缓、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人民币连年升值等因素的影响,今年我国出口增长明显趋缓。如果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不能有效扩大,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就缺少强力支撑。
不久前,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工作,提出“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已成为当前经济工作重点。在这种情况下,推动商业信用销售健康发展,有效拉动国内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有助于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信用销售可以使消费者,用较少的资金或较迟的支付实现同等或更大的商品购进额或消费额,对企业来说,能够使等量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降低资金成本,并产生资金使用上的乘数效应,提高资金周转速度。从宏观上看,信用销售所带来的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会直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和质量的提高。据专家测算,我国企业年资金周转率平均只有3-4次,而发达国家企业可以达到10-12次,造成这种差距的重要原因正是信用销售发展程度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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