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销售滞后,不仅造成企业融资和经营的困难,而且还抑制消费增长,是导致我国消费率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的重要原因,据统计,美国的最终消费率达到86%左右,而我国最终消费率只有50%左右。
我国信用销售发展缓慢,除了消费文化因素外,还有以下更重要的原因,一是社会信用环境较差,信用销售风险很大。守信得利、失信受惩的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形成,企业之间拖欠货款司空见惯。有资料显示,美国企业坏帐率只有0.25%-0.5%,我国高达5%-10%,是美国的10到40倍;美国企业的帐款拖欠期平均7天,我国90多天。很多国内企业宁愿以较低的价格出口赊销,也不愿以较高的价格内销。二是缺少信用销售的制度安排和信用风险的分担机制。我国目前没有一套成熟的商业或社会制度安排,来有效减少、防范、分担信用销售的风险,企业担心风险过大,不敢开展信用销售。三是信息分散封闭。尤其是散布在交易伙伴间的以及政府管理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公开,企业难以准确评价交易对象的信用状况。
四、推动商业信用销售的关键是形成良好的制度环境
发展商业信用销售,必须构建信用风险防范分担机制,推动企业完善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强化对失信行为的防范和约束,保障信用销售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要研究制定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和标准,推动生产流通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帮助和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客户信用档案管理、风险评估、信用销售决策、应收账款管理、逾期账款追收等信用销售风险控制机制,科学利用各种风险管理工具,有效提高风险管控水平。鼓励、支持企业购买专业的信用管理服务和产品,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二)引导和规范商业信用销售相关服务业的发展。要制定管理规范,发展商帐追收服务行业,促进应收账款追收、管理的专业化;开展专业保理公司试点,促进应收账款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流转;开展各类信用支付中介和快速结算服务试点,加快中小企业资金流转,解决信用缺失问题,促进交易达成;发展资产处置服务业,促进闲置资产或抵债资产的流转;引导信用或信息服务机构开发信用管理软件或服务产品,满足企业信用管理需求;扶持信用调查、信用信息征集、风险评估、信用培训等信用服务企业的发展,扩大信用服务市场需求。
(三)积极推动信用消费发展。在进一步发展按揭贷款和银行信用卡消费的基础上,规范发展各类直接消费信用。大型连锁经营的零售企业可以直接发行信用卡,消费信贷或担保公司可以直接提供消费信用。在农业、农村和家用电器、个人电脑、家庭装修等领域积极促进信用消费的发展。
(四)完善商业信用销售风险分担机制。主要是发展信用保险和担保,通过专业服务,帮助企业准确评价客户信用状况,作出正确的信用决策,在信用销售发生坏帐时,按照约定及时赔付,减少企业的实际损失。要进一步引导更多的保险公司开展国内信用保险,并通过规模经营、科学管理降低保险成本,减轻企业投保费用。地方政府可参照以前对出口信用保险补贴政策制定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贴政策,以降低投保成本,提高企业和保险公司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