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说行业协会有如此重要作用,有以下原因:
(一)行业协会在行业信用建设中潜力巨大
行业协会可以利用其所掌握的资源、信息、技术等优势,牵头在全行业内引入诚信自律机制,提高本行业的信息透明度,对成员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公示,最大限度披露本行业给上下游行业间带来的潜在信用风险,同时提高本行业的信用形象和社会地位。同时,通过行业协会搭建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成员单位以日常信用交易所引发的AR/AP信息、供应链履约能力信息为核心,进行信息共享,形成对上下游行业间的信用约束机制,能够普遍降低本行业成员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二)行业协会与银行间具有良好合作基础
在我国金融体系存在诸多结构性矛盾以及中小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十分有限的客观现实下,行业协会在建立银行与企业间的信任关系方面大有可为。事实上,银行与行业协会的合作已经先行一步了,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一些聪明的高层银行管理人员通过聘请行业协会领导作为顾问,以达到向特定行业渗透的目标。此外,行业协会对本行业所拥有的信息优势是其帮助行业内企业申请贸易融资等信贷资源的天然优势。
(三)行业协会搭建担保性信用平台的前景
我们一直期望银行与实业界协会间的这种合作关系能够官方化、规模化、制度化、产业化,因为只有在制度层面上把这种“双赢”的策略固定下来,才可以真正最大程度上发挥行业协会的中介作用,不断促进贸易融资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银行界和行业协会可以大胆前进一步,在各自承担有限风险的前提下,搭建一个具有担保功能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各自的利益最大化。而贸易融资几乎是两者合作的一个最佳切入点。与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贷款不同,企业通过贸易融资,尤其是基于AR/AP的融资所筹款项,其风险来源是外部,而非来自企业内部,确切地说,风险来自上下游供应商和采购商。单个企业对上下游客户违约可能性的约束能力较低,行业协会则可利用自身优势(在行业间)建立起约束机制,系统性地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当然,这种信用约束机制还不足以将信用风险控制在银行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为此,我们建议行业协会有条件地承担更多的组织责任,组建或引入专业性的担保公司为银行发放的贸易融资贷款提供更加强化的债权保障。由于拥有行业协会的背景,承担风险的担保公司可充分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展开担保前的尽职调查、在担保期间全面监控风险,而一旦发生代偿,担保公司的行业性背景还使其在处置反担保抵押物时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如此,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能够安全渗透到整个交易流程过程中,创新贸易融资模式。商业银行可基于行业协会信用信息交换平台提供的真实、连续和完整的交易信息,对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会员企业的融资需求做出风险评估,合理地安排资金发放。行业协会也能够将其所掌握的信息优势用以为协会成员服务,并经由担保平台的产业化运作获得一部分经济收益,摆脱其与政府脱钩之后而陷入的财政困境。对于行业协会的成员单位而言,这样一个开放型的平台,拉近了他们与信贷资本的距离,能够以公平、合理的价格,高效率地与商业银行达成资金交易,不必再依靠噬血的高利贷商人,即可解决自身的贸易融资问题。
本文转载于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