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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为中国信用评级业提供的机遇

 域,评级产业是内在于资本市场的,它既然是资本市场金字塔的顶尖,也就必然是以资本市场为塔身的。

        老穆迪时代的一个特征是,无数人都发行债券,因为发行债券是合法企业公民的自由;我们这个时代不同之处在于,很少企业发行债券,因为发行债券是特定利益集团的特权。从本质上来讲,信用评级与征信报告是一回事情,今天,专业的信用中介机构可能已经感受到了:信用产品的需求市场正在启动,对信用报告的需求激增。

        中国的投资者在最近的数十年内,还未曾经历过残酷的信用诈骗事件。国家出于善意起着明示或者暗示的信用担保作用,其实国家正在做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一方面,硬生生地砸了我们这些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饭碗;另一方面,还背负着巨大的财政负担;最重要的是,他对道德风险起着一种正向的激励作用。为什么要对四大商业银行进行注资呢?如果说四大中的某一大破产会导致社会秩序的重大破坏,那么,允许某一家投资银行破产总不至于对社会的触动面有多大吧?为什么要让央行接手千疮百孔的南方证券公司呢?

        值得庆幸的是,这一切正在发生变化。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我们认为评级产业的生态环境将产生深刻巨变:

        第一,金融机构破产法出台。按照中国投资者传统的思维,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的信用等同于国家信用,是绝对不存在风险的投资领域。金融机构破产法的出台将撼动这一思维定势——如果说还不足以打破的话。民间投资的市场将真正启动,有钱存银行这一底线投资策略被突破的话,储户将被迫为资金考虑出路,于是需求就被创造出来了。这将是社会的一个巨大进步,市场经济是一个契约社会,不确定性的存在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客观现象,也是经济运转的前提条件。政府怎么可以,又如何能够为这种不确定性提供担保呢?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引申,政府所提供的这种兜底式的担保,剥夺了那些风险偏好者谋求利益的可能性,也是对一般大众智力的蔑视。金融机构破产法的出台,正是将久违的公民自由以及对公民智力尊重还给公民。但凡拥有自由意志的公民——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必须独立自主面对风险时,对风险进行甄别、定价的需求就自然产生。

        第二,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固定资产投资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三太原因之一。国有企业过去一直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主力军。制度经济学派的大师们早有定论,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模式中,存在着大量的非理性行为。评级行业生存所依赖的一个前提是,投资者的行为模式是理性的。有人说,当今中国评级行业生存困难是因为债券发行量过小。对此,我个人持保留意见。我认为,凡是有投资的地方,就有委托经营行为,就需要对受托方进行评估,就有评级公司的生存空间。由于中国的投资市场存在着大量非理性的投资者,存在大量的逆向选择行为,作为风险评估者的评级公司被一脚踢开的现状也就不难理解了。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对于评级行业来说固然是一个福音,但我个人认为,退出的速度还应加快;竞争性领域的定义还可以加宽,比如说,一些非核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为什么不可以定义为竞争性领域呢?

        第三,银行体系改革、重造。今年是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年,我们看到中央政府正在积极推动对四大商业银行的改革和重造,以期优化银行体系配置资源的能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若改革实施到位,金融市场过度依赖银行体系的格局将会大大改善,再加上资本市场经历这一轮漫长的调整,投资价值发现功能逐步显现,我们可以预期,市场力量将会成为配置资金资源的主流力量。这无疑是我们评级行业期盼已久的事情。但凡是投资者对于不同的风险有偏好,评级报告就有广泛的需求;但凡融资者希望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就会有人主动委托我们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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